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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被“请”到了隔壁空房。
门从外面带上,隐约能听见落锁的声响。
我盯着桌上那锭银子,脑子里一团乱麻。
对不起人的事?还跟银子有关?
弹幕又开始七嘴八舌地出主意。
【女配变女主,懵逼树上懵逼果。】
【是不是小时候仗势欺人过?】
【贪墨中饱私囊?】
【哈哈哈,该不会是嫖完了没给钱吧?】
我,“......”
仗势欺人?
没有啊。
爹爹最重规矩,我小时候不爱念书,只一次偷过教书先生的书换钱去街上耍,
回家的时候怕留下罪证,还把剩下的铜板和吃食,都给了巷子口一个浑身是伤的小乞丐。
我还觉得自己是救苦救难的女菩萨呢。
中饱私囊?
那更没有了。
大一点了随娘亲去庄子上收租,遇上收成不好,我还主动给农户减租。
甚至灾年还会从我的私银里出钱设棚施粥。
至于嫖。
我崔某人一生清清白白,最多也就是点个清倌过过眼瘾,哪里敢…
等等。
我心头猛地一跳。
三年前,江南。
那段被我刻意遗忘的,荒唐的记忆碎片,一点点拼凑起来。
京中规矩严,到了江南舅舅家,表兄妹们带着我,算是开了眼。
醉仙楼,那是江南最有名的销金窟。
那天喝了太多的梨花白,脑袋晕沉,脚底软绵。
回廊深深处,我好像推错了门。
只记得屋子里熏香暖融,床上似乎躺着个人,影影绰绰,看不真切。
酒精灼烧着理智,我笑着走过去,手指拂过他的脸,冰肌玉骨。
“小郎君长得真好看。”
后来,我只是犯了全天下女人都会犯的错。
那段回忆破碎而模糊。
我只断续的记得,指尖下滑腻的触感,唇齿间微凉的柔软,还有对方压抑的闷哼和急促的喘息。
第二天清晨,看着身边沉睡的身影和凌乱的床铺。
男人乌发铺散,遮住了侧脸,露出的那一截脖颈线条也甚是优美。
耳后一小点朱砂痣,红得刺眼。
我魂飞魄散,酒彻底醒了。
脑子里只剩一个念头,快跑!
我手忙脚乱地穿好衣服,不敢多看床上的人一眼,掏遍全身,把最大的一锭银子放在枕边,逃出了醉仙楼。
当天就登上了回京的船。
表兄妹们送别时笑话我大惊小怪。
“阿茵慌什么,那醉仙楼里,夜半能推开的门都是可以进的。”
“都是心照不宣,你情我愿的小把戏。”
“况且不过是寻常风流,花了钱的,有什么大不了?”
是啊,有什么大不了的?
花钱买快活,天经地义。
不过只是买了他一夜。
露水情缘而已。
等回了京城,千山万水,永不相见。
我当时想的简单
可如今这是什么局面?
如果当年的那个人......真的是梁献?
那他口中的“不负责任”、“色中饿鬼”就全都对上了!
我不但把他当作随意狎玩的伶人,趁着酒醉强制了他,还留下区区十两银子做嫖资。
我这还叭叭的给爹爹说情呢,原来他最想杀的人是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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